继续开罚单!大石街对不落实垃圾分类者进行处罚
| 【记者 小惠】 【编辑 橙子鱼】 来源于大石街分类办 通讯员 高泳欣 | 2020-08-13 01:05:24
为深入推进大石街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在7月27日—8月9日期间,大石街城管执法队针对辖区内的小区、餐饮场所的进行执法检查,对4名不落实垃圾分类个人进行处罚。
近日,相关工作人员在滨江绿园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时,发现有个别居民经常混投垃圾。
8月5日下午,大石街城管执法队对该小区屡劝不改的两名居民进行上门教育,并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现场分别处以50元罚款,经过工作人员现场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两名当事人接受对其所作出的处罚,表示会引以为戒,做好垃圾分类。在现场他们配合执法队员完成处罚程序,缴交了罚款。
近期,执法队员多次检查金辉大酒店、愿者上钩两家餐饮场所,发现混投垃圾现象严重,垃圾分类意识淡薄。为此,上周街执法队员现场对他们进行教育,并对两家餐饮场所的负责人进行个人行政处罚50元的罚款,企业负责人表示接受对其所作出的处罚,并会在限期内作出整改。
大石街城管执法队呼吁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要支持并认真开展垃圾分类,对不落实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必将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严格处罚。
据悉,《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2018年7月1日已开始实施,条例明确了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个人,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