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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解忧!东环街成功调解一起车辆订购合同纠纷

| 【记者 吴芷明】【编辑 肖华】 | 2022-07-29 08:40:41

签了购车合同但又不想买了,

预付的定金能退吗?

7月20日上午,番禺区东环街居民何先生因与某公司发生车辆订购合同纠纷,来到东环街信访办申诉,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帮忙调解。

因个人原因欲解除合同

据了解,2022年6月27日,何先生到广州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购买了一台江淮货车,并与X公司签订了《定车合同》,支付X公司定金11800元。后来何先生因个人原因,要求X公司解除《定车合同》,并退还定金,但对方一直拒绝退还。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东环街信访办将此次矛盾纠纷转到东环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马上联合街道劳动中心、经济科、综治办等职能部门,于7月21日下午电话联系当事人何先生,一同到X公司进行当面调解。


X公司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调解员和街道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方面对X公司作法律解析,指出其公司在与何先生签订合同时,确实存在解释不够清晰的事实,同时讲解双方利害关系,希望X公司能够妥善处理该矛盾。另一方面告知何先生,他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条文,X公司有权拒绝退还定金,希望何先生能够理解。


经过调解员的解释和沟通,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X公司自愿退还6800元给何先生,双方解除《定车合同》。


法律知识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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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东环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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