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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劳务费支付纠纷

| 【记者 小石头】【编辑 方米妮】 | 2020-09-22 22:48:05





9月17日下午,石楼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宗因劳务费支付问题引起的纠纷。





基本情况


张某承包了位于亚运城的某装修工程,并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9月5日期间雇佣了徐某在该工程中从事木工工作。雇佣期间张某应支付徐某15000元的劳务费,但张某只支付了7000元,剩余的8000元支付时间双方协商不一致,故向石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石楼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听取了当事人对事情的阐述以及发展的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等。经张某与徐某双方共同确认,张某应支付徐某因雇佣产生的总劳务费用15000元,至今仍剩余8000元未支付。


张某表示因自己资金紧张暂时没有能力支付,待月底工程进度款下来才能够支付尾款。但徐某并不接受张某提出的理由。


徐某说出了自己的疑虑,原来,在他解除雇佣关系之前有两名工人也被解雇了,但他们都能拿到全部的劳务费后离开,只有自己不能一次性结清。


张某表示,工程每月都会有进度款下发,而为支付前两名解雇工人劳务费用,进度款已基本用完,所以没有足够钱支付你的劳务费。等到本月底下一笔进度款下发,才有能力支付徐某劳务费,并且为避免自己陷于被动,希望本月底先支付徐某4000元,下个月底再支付余下的4000元。


徐某对此方案表示反对,同时提出当天支付4000元,本月底支付4000元的方案。张某万般无奈表示自己确实山穷水尽,目前无法支付达到徐某的要求,同时拿去了手机的欠费及借款数据希望得到徐某的体谅。


调解结果


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见状提出一人让一步,本月底支付全部8000元的方案。张某思考后表示接受,徐某经过考虑后提出接受此方案的条件:首先解决回家路费的问题。调解员建议张某尽自己的能力先解决徐某路费问题。张某表示可以把自己剩余的800多元先支付徐某500元作为路费,余下的7500元本月底一次性付清。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一宗因拖欠劳务费引发的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通讯员:石楼司法所樊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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