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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7个月,洛浦街成功调解一起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案件

| 【记者 小石头】【编辑 方米妮】 | 2020-07-24 11:01:16





近日,洛浦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因非正常死亡导致矛盾、双方僵持长达7个月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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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

谭某为广州市某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象公司)员工,于2019年10月27日12时40分左右在站点内吃完饭后突然晕倒。同事发现后呼叫120救护车将其送至广东东仁医院抢救,后因东仁医院认为情况十分严重,又转到广东省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干的脑内出血、高血压3级。之后又经四次转院。


2019年12月14日,谭某因病情严重,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治疗后无效死亡。在家属的要求下,某象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就谭某的死亡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调查核实后认为,谭某于2019年10月27日12时40分左右在站点内吃完饭后突然晕倒,后被送至医院经多次抢救,在2019年12月14日因治疗无效死亡,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谭某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但谭某家属认为谭某属于工伤死亡,要求某象公司按照工伤死亡的标准进行赔偿共计人民币994814.45元。某象公司不同意,双方就谭某的死亡赔偿金额发生争议,在2020年6月10日向洛浦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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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街道调解员于2020年6月10日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公司方认为,谭某的事故已经被社保局认定为不属于工伤死亡,公司已经在谭某住院期间垫付了6万多的医疗费,出于人道主义公司愿意再支付18万元给谭某的家属。调解期间,谭某妻子郭某情绪非常激动,极度不稳定,调解工作几度中止。


非正常死亡事件对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极大,处理不好可能演变成报复性或打砸抢群体性事件。调解员耐心倾听郭某诉说,宽慰郭某的心灵,并动员陪同的亲属真情感化,最终抚平郭某的情绪。同时劝导某象公司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仍然很大,第一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7月2日,街道调解员第二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郭某情绪仍然比较激动,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后,先后对双方进行单独调解、中间协调,再进行以案说法,明之以法,析之以理。


最终,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了基本一致的意见,但仍对履行细节有分歧,调解员多次协调仍没能达到一致意见。工作人员劝导双方回去考虑,在2020年7月21日的第三次调解后,家属最终心平气和地接受了事实,某象公司也对谭某家属表现出了公司对员工家属的关爱。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和平解除双方之间长时间的矛盾。



本次调解的事件在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非正常死亡对一个家庭的打击和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对亡者家属情绪刺激比较大,处理不好甚至会对社会和谐产生一定的威胁。在本次调解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细心劝导,与家属产生共情,安抚亡者家属情绪,引导双方互相理解和体谅。从大局出发稳控事态,使死者亲属看到事件处理的希望和信心,有利于死者亲属稳定情绪,配合处理工作,消除对彼此的对抗情绪,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通讯员:洛浦司法所 麦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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