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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178万元,石楼多部门成功化解100多人群体聚集性纠纷

| 【记者 小石头】【编辑 方米妮】 | 2020-03-24 19:51:16

                                                                         




群体聚集性纠纷一触即发?

多部门联合调解,转危为安!





3月19日下午,石楼司法所联合石楼镇综治办和石楼劳动所成功调解一宗广州某公司与123名员工因公司停业遣散员工问题以及178万稳岗津贴的分配问题引起的大型群体聚集性纠纷。


基本情况

广州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某路段,成立于1989年。现因公司老板个人原因,该公司需要停业。公司原定于2020年2月29日结业,已提前于2020年1月29日进行公告,后因国家防疫要求延后至2020年3月25日结业。公司已做好有关遣散赔偿方案,正在审批及洽谈中。


因厂房已重新出租,4月1日新厂房就要进驻,公司于3月16日想先搬走设备,腾空厂房。该公司100多名员工知道后聚集在公司门口,既不让公司管理人员进出,也不让公司搬走相关设备,员工们声称要争取更多的遣散待遇以及分配稳岗津贴。公安到场劝解未果,现场一度混乱。


得知情况后,石楼镇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综治办、司法所、劳动所相关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迅速介入调处。


调解过程

(一)理清事实,明确权责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石楼司法所联合综治办、劳动所首先组织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谈,耐心听取了当事人对事实的基本阐述,以及事情发展的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等等,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还审核了公司的遣散方案和财务、资产状况,以确认补偿方案是否合理,公司是否具备支付补偿金的实力。


经了解,广州某公司遵循劳动法规定,至少提前了30天发出公告示明停业事项,也准备好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相应充足的资金,准备与员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遣散员工。对于员工们所要求的分配稳岗津贴,公司管理人员也打算向公司老板争取发放给员工。但是,管理人员对以下事项存有疑惑,不敢操作:一是稳岗津贴分配给员工们是否与相关法律相抵触?二是该津贴是在2019年9月申请的2018年度的稳岗津贴,应以什么时候的人员基数为准发放?三是对于补缴员工进厂初期的社保该怎么操作?




针对公司方管理人员存在的疑惑,石楼司法所廖所长一一解答:            

1、稳岗津贴是在经济不稳定或者出现状况的条件下,政府鼓励公司尽量不要裁员,给予的补贴。根据发放部门的解释可用于员工的生活补贴或社保缴费、遣散费等,既然公司已准备了充足的遣散费,加上疫情期间停业员工待遇受损,重新就业面临一定困难,所以,作为临时困难生活补贴发放给每一个员工并无不妥。但公司要留存好相关发放的证据资料。
2、这笔稳岗津贴是2019年申请2018年度的,应以2018年度在职职工为准。
3、补缴社保方面,应依税务局的指引走程序,先确认劳动关系,公司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待税务局核准后再通知公司补缴。





听到此处,公司管理人员表示茅塞顿开,廖所长的专业意见一下子就解开了他们的疑惑和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们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组人员的建议,假如员工们同意的话,他们愿意按照此方案执行。


看见时机成熟,工作组当机立断,建议广州某公司邀请员工代表进调解室进行磋商。


(二)法理交融,疏解引导止纷争



123名员工推选了5名员工作为代表进入调解室。在劳动所、综治办和司法所的调停下,对于员工们关心的“1、稳岗补贴的分配;2,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结业,多补偿一个月工资”的问题。经沟通和劝解后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对于购买未来五年社保的问题,司法所与劳动所当场指出这是不合法不合理要求,无法满足。最后剩下社保补缴问题,员工代表们觉得走程序麻烦,仍坚持要公司帮办理。


针对这,司法所廖所长向代表们循循善诱,分析利弊:指出,社保补缴问题不是公司想办就能办,要提供有关资料经税务局审核同意后才能交,鉴于双方资料欠缺,可能要走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这需要时间。考虑到广大员工的后续工作和生活需要,建议先签遣散补偿协议,再根据政府指引走补缴社保程序,而公司在后续程序中应积极配合员工。为避免聚众拦截的再次出现,廖所长还为员工上了一堂法制课,指出在补偿已有保障的情况下,他们不能再堵截设备搬运,否则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可对他们给予拘留或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他们还要赔偿损失,这是得不偿失的。




最后,通过调解小组的情理劝导和法律分析后,双方当事人最终就遣散等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一场100多人的群体聚集性纠纷就在石楼司法所、劳动所、综治办的通力合作下,化解于无形,有力地维护了石楼镇的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石楼司法所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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