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莲塘村一维修店铺非法买卖汽油,店主被行政拘留5日!街坊加油请到正规加油站!
| 【记者 小觅风】【编辑 子禾】通讯员 苏智敏 | 2019-11-08 21:39:16
11月6日晚,石碁镇消安委在莲塘村查处一起非法储存汽油案,缴获汽油4.5升,涉案人陈某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堵截安全管理漏洞,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汽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下阶段,石碁镇消安委将举一反三,多举并措对非法储存汽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查严处,全力维护社会全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此,消防、安全部门提醒广大街坊,
如需加油请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
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
危险物质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