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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纠纷矛盾想寻求法律援助?来化龙塘头村参加人民调解咨询日活动吧!

| 【记者 龙de传人】【编辑 楚韵】 | 2019-05-22 21:11:03

                                                                         




有纠纷矛盾、

想寻求法律援助?

今天来化龙塘头村,

参加人民调解咨询日活动吧!


       


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人民调解的群众知晓率和公众影响力,化龙镇将举行主题为《传承发展“枫桥经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咨询日宣传活动,该活动邀请了化龙镇综治办、安全办、劳动中心、妇联、城管执法队、劳动中心等多个职能部门参与。



(今年同类活动留影)


主办单位:化龙镇调处办(化龙司法所)

协办单位:镇综治办、信访办、禁毒办、劳动中心、来穗中心、计生办、国土所、民政办、安全办、妇联、建委、城管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家综中心、塘头村委

活动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

活动地点:化龙镇塘头村


精彩预告

1. 设点举办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调解案例讲述、宣传板展示等法制宣传活动;

2. 举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积极性;

3. 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小手册,方便群众随时阅读和学习。



【调解故事】        
化龙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成功调解一宗租赁合同纠纷            


人民调解是基层组织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化龙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推进阵地建设为抓手,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人民调解职能,集中受理法律服务事项并协助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让群众有矛盾纠纷疏解的通道。近日,化龙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成功调解一宗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详情

2017年5月6日,龙某将一块约600平方米的土地租给陈某开修车店并签订了书面合同,2018年12月该土地上的违规建筑被镇政府强制拆除,导致陈某无法正常营业,遭受损失,陈某据此拒绝支付2019年1月-2月的租金,双方就租金给付和是否继续履行合同问题产生纠纷


杨杨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采用“背靠背”调解方法,分别与龙某和陈某谈话,对其中利害关系进行分析,并解释关于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明确指出陈某在合同期内不交租金、龙某没有为陈某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都于理不合。


通过耐心疏导,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龙某将之前收取陈某2018年12月的租金返还给陈某;龙某同意免除陈某2019年1-2月租金,陈某也不再要求龙某赔偿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可能造成的损失;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化龙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杨杨律师表示了感谢。


化龙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继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律师调解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节约当事人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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