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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石楼镇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公办小学5号开始登记!

| 【记者 小石头】【编辑 方米妮】 | 2019-05-03 01:09:07




为了做好2019年石楼镇中小学招生工作,石楼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相关精神,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具有石楼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是指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初中实行免试按户籍所在学区入学。具有石楼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所在户籍所在学区划片安排入读相应初中。



(二)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借读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于5月18日至20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6月15日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6月22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疾病、出国等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9日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公办初中招生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学校报名。具有番禺区石楼镇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由教育指导中心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安排入读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


“回石生”报名。“回石生”,即有石楼镇户籍,但在石楼镇以外地区就读,要回石楼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请于5月10日前办公时间到石楼教育指导中心(石楼镇黄山路121号)报名审核,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对符合条件者,由石楼教育指导中心按相应学区安排升学。



(三)资料审核办法


以户口簿地址为报名依据,资料审核时适龄儿童监护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点报名。各小区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房产凭证)、户口簿(含小孩信息页和小孩所在户口簿的户主信息页;父母或其2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孩子的出生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到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和进行资料审核。



(四)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




其它没特别说明的各小学招生范围是具有该小学所在行政村户籍的村民子女。镇上榕苑、百福园等小区的业主子女或其他情况,按照人户一致原则分别按户籍不同入读我镇各中小学或统筹安排。




中学招生范围:


石楼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石楼镇教育指导中心划定的学区采用划片安排或派位方式入读初中,全镇共划分为5个学区。




平衡学区:

包括除特别说明外的石楼世居(原居民)户籍和石一、石二村行政区域。此平衡学区是为了均衡石楼中学和石楼二中的学生生源数量和素质,并按照1:1比例分配到两间中学。为了保证各学区学校招生班额的合理与稳定并能按计划招生,划定了的招生范围,原则上不作个别生源的调整。但是如果由于班额人数等问题由石楼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个别跨学区调整入学的学生,则这部分学生应看作本学区学生对待。小学毕业生毕业后,无论原来在哪所小学毕业,统一按户籍回原学区初中就读。


以上招生范围凡提及小区入学均按照上述第一条第(三)点“稳妥推进房地产小区业主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相关政策招生。



(五)招生公示


各校完成招生后必须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具体时间由学校按实际情况决定。



(六)公办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领取入学通知书办法


公办小学由家长携户口簿和报名回执在6月22日到录取小学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中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则由中学于7月3日派发到原毕业小学学生手中或电话通知领取。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34862100 联系人:梁老师 韦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34860718 联系人:曾老师


若政策有变,以最新公布的为准。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石楼教育指导中心所有。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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