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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龙镇拆除“散乱污”1236平方米

| 【记者 shuga】【编辑 楚韵】通讯员 (化龙环保中队、化龙宣传) | 2019-03-29 17:47:30


3月27日,化龙镇环保中队牵头组织镇城管执法队、建设办、国土所、供电所、化龙水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出动46名工作人员,分别出动风焊2套、中钩机1台、中拖车1台、五座皮卡车2台等设备,依法对镇内7处“散乱污”场所进行强制拆除。


行动中,行动组首先对潭山村农业大观园3家无牌无证养殖场及明经村金利大道旁1家无牌无证养殖场共4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共1825平方米。




此外,化龙镇环保中队根据市民举报的3处无牌无证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行动组分别对眉山村内某无牌无证展柜厂、明经村内某无牌无证泡沫厂、明经村内某无牌无证加工厂进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积为1236平方米。




据了解,上述被依法拆除的“散乱污”场所均为违法搭建的锌铁棚。相关人员在棚内进行加工生产,均存在粉尘、污水、大气等污染问题。现场共拆除违法建设3处,拆除面积1236平方米。



什么是“散乱污”?

“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工业企业。


“乱”是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以及使用闲置设施农业用房、教育、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的工业企业。


“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散乱污”企业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既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散乱污”工厂或者作坊排出的废弃物不但影响了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各位化龙街坊,

如果发现身边有“散乱污”场所,

您可以这样做!


1、直接拨打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2、通过“广州环保”微信订阅号、或者直接关注“番禺环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投诉。


3、通过官网举报:在百度搜索广州市环保局,然后点击广州市环保局官网,打开广州市环保局网站,再点击打开“投诉举报中心”即可进行网上投诉;或者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gzepb.gov.cn/ztlm/12369tsjb/index.htm进行投诉。如有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请拨打隐患举报电话:12350。


4、寄送信函至“化龙镇工业路20号5楼(化龙镇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中队)”进行举报,或者直接拨打化龙镇环保热线电话:020——85828614进行电话举报。


【类别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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